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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华留学生教育
更新时间:2020-08-05 14:43:43 点击次数:1875 次

来华留学事业作为中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外文化教育交流工作的一项基本内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已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来华留学生教育管理模式,为提升中国教育国际影响力、增进中外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帮助发展中国家培养其社会经济发展所需人才,作出了积极贡献。尤其是近年来,来华留学事业为共建“一带一路”提供了有力支撑,对于中国加大对外开放程度、增强国家软实力、提升我国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申请来华留学途径、手续、时间

途径

1、政府交流:根据政府间双边交流协议办理。

2、校际交流:根据学校间校际交流协议办理。

3.中国高校自主招生奖学金项目:向承担此项目的中国高校提出申请。

4、团体推荐:由国外学校、教育机构、友好团体通过中国有关机构或者直接向中国有关大学推荐。

5、个人自费申请:学生个人通过中国有关机构或直接向中国有关大学申请。

手续

1、准备申请材料,填写来华留学申请表;

2、提供个人护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3、提供个人学历学位证明及成绩单;

4、提供汉语水平考试(HSK)成绩,并至少达到4级以上水平(如果申请英文授课课程,须提供TOEFL或IELTS成绩);

5、申请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另需两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者的推荐信;

6、提供个人学习或研究计划陈述(部分院校或课程要求);

7、准备《外国人体格检查纪录》;

8、自费来华留学者,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经费担保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申请人,须提供在华监护人证明。

上诉各种材料必须是中文或英文本,或附有此类文字的译文。有关表格可向中国大学或中国驻外使、领馆索取。

申请时间

政府间双边交流项目的留学生,申请时间为每年1月初至4月初。申请人应通过本国政府负责选派留学生的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校际交流项目的留学生和自费留学生,春季入学者申请时间为上一年9月15日至12月15日;秋季入学者申请时间一般为当年2月15日至5月15日。各学校规定有所差别,可直接向有关学校索取招生简章和入学申请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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